喜欢与厌恶,在他脸上明明白白。他喜欢的就是钟煜纯稚的心,像稚子一般,好就是好,不好就是不好。

        而现在的钟煜却是敢做不敢认,这比他原以为,钟煜是特地来嘲讽他的想法,更加强烈地将他刺痛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仿佛说明了,他方冕这么多年,一直看错了人,一直喜欢的不是一个纯稚喜恶易辨的人,而是彻头彻底的伪君子,一个小人!

        就像是抱在怀里拼死拼活,赴汤蹈火守护的宝盒,小心翼翼地打开,里面并不是什么纯净、珍贵的宝物,只是一团垃圾,一团他错认为是宝物的垃圾。

        方冕心脏一滞,前所无有的窒息感笼罩在心头,他深深呼吸着,拼命汲取着氧气,身体的所有力气仿佛都被抽空,他与眼前这人也不想做更多交流。

        方冕看了他一眼,毫无留恋地从钟煜身边绕过,开门解锁,面沉如水,“好了,这些已经不重要了…”

        那平淡到窒息的态度,将钟煜胸前的怒火全部点燃,他猛地攥住方冕的手腕,不悦道:“方冕你说清楚,你到底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    下一秒,方冕暴起,一把勒住钟煜的衣领,将人抵在了墙面,速度之快,让钟煜根本来不及反应。

        钟煜的后脑勺磕向墙壁,咚的一声,他被撞的有点懵,怔怔地看着对面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方冕的眼睛仿佛冒着怒火,脸上的肌肉因为克制在轻微抽搐,下颌线越绷越紧,仿佛在极力压抑着什么痛苦,他抓着钟煜衣领的手都止不住颤抖,骨感的手背上青筋凸起。

        方冕咬着后槽牙,声音决绝无情,“我说我看错了,你钟煜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卑鄙小人,不敢不当人的伪君子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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